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铁干里克镇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下辖镇,城东北城乡结合处,维吾尔语,意为刺草,因荆棘丛生而得名。位于若羌县城北面,平均海拔889米,面积2.32万平方千米。辖6个村委会1个社区、16个自然村,其中农业区行政面积650平万公里。全镇总人口6772人,其中农民5069人,由维、汉、回等民族组成。2015年8月撤乡建镇。位于若羌县城北面,北域东与罗布泊地区相连,南起阿尔金山北坡,西临若羌河与吾塔木乡接壤,北与尉犁县交界。1950年建立新政权时属一区, 1958年成立胜利管理区,1960年成立胜利公社,1978年更名为铁干里克乡公社,1984年改称铁干里克乡。2015年8月撤乡建镇。辖库尔干村、果勒吾斯塘村、亚喀吾斯塘村、托格拉克勒克村、铁干里克村、英苏牧业村、古力巴格社区6个村委会1个社区、16个自然村,其中农业区行政面积650平万公里。全乡总人口6772人,其中农民5069人,由维、汉、回等民族组成,维吾尔族占55.2%,汉族占43.7%,回族等其他民族占1.1%。全乡共有干部68人(包括上划站所),铁干里克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2人,其中正科级干部3名,副科级干部9名,少数民族5名,女干部3名。四老人员29名,大学生村官6名,全乡现有耕地面积9.69万亩,其中基本农田1.09万亩,国有土地(地下水灌溉)8.6万亩主要种植红枣,辅以棉花、小麦、玉米、甜瓜等作物。